公开信息详细内容
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
索引号 | JK001-1900-2021-0413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1-01-06 11:19:03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公共企业单位信息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一、许可经营
1.未按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2.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3.未按批准的校址、名称、层次、类别、项目及举办者规范开展培训活动。
4.未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同一区域或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一个办学许可证多个办学点使用。
5.未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6.未按照党组织“应建尽建”要求,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二、办学行为
7.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8.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联合招生,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9.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10.未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备案通过,擅自开展线上培训活动。
11.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或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
12.其他违反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行为。
三、教师管理
13.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和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违反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
14.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任教学科及教师资格证号未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15.未与所聘教职工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四、教学管理
16.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招生规模、上课时间未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17.培训内容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2:30。
18.擅自使用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登记造册的教材和教辅材料等。
19.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五、宣传广告
20.招生简章(广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1.招生简章(广告)未载明机构全称、办学许可证号、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
22.擅自变更或者简化培训机构名称,通过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招揽生源、骗取钱财。
23.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情形。
六、收费管理
24.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未经物价部门备案公示,随意收取费用。
25.未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
26.违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巧立名目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收费,未向消费者开具合法收费凭证。
27.未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培训对象未完成培训课程退费事宜,未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办理。
七、安全管理
28.培训场所未经建筑、消防、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合格,人防、物防、技防存在安全隐患。
29.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
30.未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